“多虧了法官的耐心釋法和悉心調解,這30起案件成功通過調解方式化解,實在太感謝了!”1月4日,為表達感激之情,業主將一面印有“調解化糾紛止爭息訴,秉公維權益討回租金”的錦旗送到衡陽縣法院法官手中。

據悉,這起糾紛源于某小區業主與某管理公司簽訂委托經營管理協議,約定將其在小區的商鋪,委托管理公司進行租賃和經營管理,由公司向業主支付租金。協議簽訂后,業主們按約交付商鋪,管理公司未及時交付租金。業主多次催討未果,遂訴至法院。
案件受理后,承辦法官耐心傾聽各方訴求,逐案梳理案情,發現該批案件涉及業主人數眾多,業主們的訴求雖有共性,但存在部分個性差異,意見難以統一。此外,管理公司也有自身的實際困難,雙方溝通存在明顯障礙。
“若簡單一判了之,較難‘一攬子’解決,看似案結,實則事未了?!背修k法官考慮到案件訴訟標的相同、事實基礎相近、爭議焦點集中、案情相對清晰,調解是化解此次批量糾紛的最佳途徑,于是在保障雙方合法權益的同時,組織進行調解。
調解過程中,承辦法官多次組織雙方“面對面”調解,通過集中座談、分組溝通等方式,認真傾聽業主們的訴求。同時向業主們客觀說明管理公司的實際困難,引導雙方換位思考,理性看待爭議。從案件基本情況和雙方多年來的合作基礎等角度出發,耐心分析利弊、釋法明理。
面對雙方多次出現的情緒波動,法官耐心安撫、反復疏導,用真誠打消雙方的顧慮,用專業化解雙方的分歧。歷經近兩個月先后八次溝通、調解,原本劍拔弩張的雙方逐漸放下成見,達成一致意見,最終促成雙方握手言和。
一面錦旗,一份肯定;一次調解,一份安心。下一步,衡陽縣法院將立足主責主業,充分發揮審判職能,快速高效化解涉企糾紛,以更優的司法服務、更快的辦案效率、更實的工作舉措,精準回應企業司法需求,為衡陽縣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。(來源“平安衡陽縣”)
責編:陳梓浪
一審:曾金春
二審:伏志勇
三審:萬朝暉
來源:平安衡陽縣









